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建筑业企业:
根据《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建市〔2017〕241号)和《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(建协〔2018〕18号)的要求,我中心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、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、专家评价的办法。
二、请参评企业按照《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和光盘资料。2018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可按上述要求申请复评,重新确定信用等级。
三、对通过评价的企业,将颁发“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”证书。
四、此次评价按中心建筑行业收费指导标准收费。
联系电话:400-110-3230
联系人:卢老师
中标信用认证中心
2021年4月26日